一、培养目标:按照国家教委关于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,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,培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,民商法基本理论扎实,具有创新的思维方法,善于运用民商法思想观认识问题、解决问题,独立从事民商法学教学、科研和法律实务的高层次专门人才。具体要求如下:1、具有马列主义、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祖国,愿为国家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,品德优良,尊纪守法。2、系统掌握本学科的基本理论,具有民商法学的理论修养、思维习惯,能运用所学到的本学科的知识和方法承担起所从事的工作,且具有创新能力。3、具有掌握民商法学科前沿知识、信息的方法和能力,治学严谨、诚信守信、团结合作、品德高尚。4、身体健康。二、研究方向1、民商法学基础理论; 2、物权法;3、债权法;4、公司与证券法。
[金平果大学专业信息库]
01民商法理论与实践研究 02东北亚各国民商法比较研究 03市场经济法律研究
1、606法学基础综合
2、812民商法专业综合
3、000专业外语
4、9024国际私法
5、9025民事诉讼法
01尹太顺 徐炳煊
02姜海顺 李海燕
03金河禄 金昌俊
《中国法制史》第2版 , 曾宪义 ,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《经济法 第三版》 , 杨紫烜 ,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《法理学 第二版》 , 张文显 ,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《民法 第三版》 , 魏振瀛 ,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《商法》 , 范健 ,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《国际私法》第2版 , 李双元 , 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《民事诉讼法》第3版 , 江伟 ,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